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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爱、要2还是要购?“双12”再引网络狂欢(图)

2012-12-12 08:57: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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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谐音“要爱要爱要爱”,许多新人选择2012年12月12日进行婚姻登记。资料图

  中新网12月12日电(生活频道 陈薇伊)自从有了网络,网民的节日便多了起来,卖萌节、纯2节、萝莉节等层出不穷,今天我们又迎来一个特别的节日——“要爱”日。

  因谐音“要爱要爱”,12月12日又被网友称为“要爱日”、“要2日”。今年是2012年,三个“12”正好连着,加上末日谣言的“催化”,“要爱日”显得更为特别,这一天新人忙婚登,网友要耍2,电商也趁机促销,正所谓“世上本没有节,过得人多了,也就有了节。”

  “要爱”日,新人扎堆婚登,单身忙告白

  2012年12月12日,谐音“要爱要爱要爱”,被网友赋予“告别单身,一起进入‘2’人世界”的美好意义,因此成为新人扎堆婚登的好日子。据报道,重庆、杭州、南宁等各地婚登预约火爆。更有杭州网友吐槽:女友非得在“双12”登记结婚,否则就以“不结婚”,可见这个日子的受欢迎程度。

  要爱日,又被称为“世纪示爱日”。有网友指出,“错过了象征着长长久久的2009年9月9日、寓意十全十美的2010年10月10日、象征一心一意的2011年11月11日,一定不能错过谐音两人要爱要爱要爱的2012年12月12日。”因此,这一天,也成为众多网友心目中的“好日子”,不少网友公开表示,要在这一天鼓起勇气向心爱的人表白。

  爱情是永恒的话题,人人向往爱情,也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然而,如今网络上的表白日、示爱日层出不穷,网友围观凑热闹,并不一定代表这些所谓的“吉日”能庇佑爱情。有报道称,此前2008年8月8日、2009年9月9日等这些“好日子”登记结婚的夫妻,已有相当一部分人离婚。因此中新网生活频道特地提醒,结婚有风险,婚登需谨慎。

  “要2”日,今天你2了吗?

  12月12日,又因谐音“要2”,成为引爆网友围观吐槽的一个另类节日——“要2日”,这与近年来微博上网民创造的“犯2”文化一脉相承。

  11日晚,微博上有网友号召大家来晒自己做过最2的事情,比比谁最2,网友跟帖回复令人捧腹。网友“涐该在乎谁丶”:有一次下课了我拍了一个女的的屁股,她蓦然回头说你干啥? 我一看原来是老师,,, 我说、对不起我拍错了~~!!!网友静庐狐仙:上峨嵋山,累了,把2岁儿子寄存在行李寄存处一天,真是二啊。

  在瞬息万变的网络时代,“2”早已不是单纯的贬义词,2是一种生活态度,是网友敢于自嘲,坦然面对自我,体现出网友的自信和娱乐精神。要2日,今天你2了吗?

  双“12”电商又促销,你还要购吗?

  “双12节”引网友关注,众多商家也瞄准了这个节日,纷纷搞促销活动。尤其是各大电商继“双11”之后,短短一个月,又再掀起促销大战。有网友戏言,“双11”的快递还在路上呢,这“双12”又要开抢了,这是要闹哪样?

  面对电商如此频繁的促销行为,有的消费者欣喜,有的消费者表示“已经疲劳”。更有网友坦言,“对这种无聊的网络节日很厌烦”,到处都是电商促销的信息令人讨厌。网友“meltjp”说,12月本来节日就挺多,先是平安夜,然后是圣诞节接着又要过元旦,加上这些无聊的网络节日,“真担心口袋里的钱不够消费”。

  刚经过“双11”的“狂轰滥炸”,广大网友对网购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然而,面对“双12”铺天盖地的促销广告,来势汹汹的折扣战,中新网生活频道还是要提醒大家,擦亮眼睛,理性消费。(中新网生活频道)

[作者:陈薇伊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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