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张国华案:从开始廉洁到最终腐败
张国华最终没有抵制住金钱的诱惑
2012年6月13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张国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4月至2011年3月,张国华在任甘肃省天水市副市长、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承包工程、申请银行贷款、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与其妻刘淑萍共同非法收受款物共计428万余元。另外,扣除其合法收入后,仍有973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张国华除利用手中的职权直接谋取私利外,还利用自身职位形成的影响,帮助疏通各种关系。他插手矿产权属办理和矿产资源开发、人事就业安排、经营金融贷款、民事经济纠纷、企业兼并收购和登记注册以及评先创优等非职权范畴事务,斡旋受贿。
办案检察官在分析张国华腐败原因时说,张国华经历了这样一条路径:一开始从政时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后来经不住诱惑,价值观扭曲、畸变,随后以权谋私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