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月嫂市场火爆如同网购市场、快递市场等,极具高增长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快速提升,尤其是“80后”新一轮生育高峰的到来,这一市场充满着“一嫂难求”饥渴,但也伴生着对“天价月嫂”的抱怨,收费不规范、服务不专业、市场缺监管等现象饱受消费者诟病。
月嫂市场的问题,不过是家政业“冰山”的一角。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崔郁委员代表全国妇联发言称,家政行业缺乏价格指导,月嫂月工资动辄几千上万。家政服务业常常是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无序运营。
能煲汤能瘦身能催乳
据北京市家政服务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发布《母婴护理师岗位规范》,旨在针对月嫂培训不严格、评级不规范、护理无标准以及无资质人员当月嫂、价格虚高等诸多问题。同时,消费者可根据这个行业指导,来参考选择月嫂。
可《法制日报》记者发现,除了媒体报道,网上查不到北京市这一“月嫂行规”。同样,由黑龙江省妇联、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牵头编制的《新生儿家庭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地方标准,在网上也看不到。
记者致电黑龙江省妇联家政部,希望更多地了解这一地方标准的亮点,但接听者表示要向领导汇报,留下记者电话后便无回音。
依据该规范,月嫂分为初、中、高级,均应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初级月嫂需从业1年以上,参加培训不少于140小时;中级月嫂从业2年以上,参加培训不少于160小时;高级月嫂需3年以上从业经验,参加培训不少于180小时。工作内容包括:产妇生活照料、月子餐制作、新生儿喂养、新生儿生活照料、新生儿护理、新生儿启蒙开发和异常情况应对。
比如,在照顾新生儿上,初级月嫂要能照料婴儿便溺、沐浴、给宝宝做俯卧抬头听力训练、会处理呛奶、知道一些常见的婴儿疾病,而高级则提到要掌握早产儿、低体重、巨大儿等特殊新生儿的特殊护理技能,能自己设计一些个性化的游戏活动等。
此外,初级月嫂还需掌握5种以上营养汤的制作方法,中级要求掌握7种以上,高级达10种以上。中级月嫂要懂得帮产妇做形体恢复操,进行产褥汗护理等,高级月嫂要做好产妇的心理疏导工作,调节产妇情绪,会做催乳食品等。
黑龙江“月嫂行规”,强调上岗前培训,符合条件的,明确由劳动部门颁发职业资格证。月嫂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至五星级和金牌级,每个级别都有严格的服务技能要求。
除持证上岗外,该标准要求中介、月嫂、雇主之间要签三方服务合同;中介应在月嫂入户三天内及以后每十天回访一次消费者等。
据介绍,黑龙江对月嫂在行为与道德规范、职业性仪容仪表以及职业性行为的宜与忌,都进行了详细规定,但记者无从看到这些细节。
另悉,重庆市家政行业协会表示,预计今年底,重庆也将发布《婴幼儿护理服务规范》,“对《家政服务员从业规范》国家标准从月嫂行业角度予以细化明确”,涉及月嫂等级考核、工作内容等,包括提供各等级月嫂薪酬参考价。
月嫂等级中介说了算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崔郁直言,家政服务业普遍缺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率不足10%,技能水平不能满足用户要求。调查显示,现阶我国家政服务供需缺口达3500万人。
月嫂是集保姆、护士、厨师、保育员等工作性质于一身的高级保姆,自然更是“一嫂难求”。成都市妇联女性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王琦说,在成都,普通月嫂缺口两成,高级月嫂缺口更大,为三至四成。
记者观察,北京、黑龙江两地“月嫂行规”,都从内容、时长等方面突出规范了岗位培训,但现实混乱很难扭转。
京城一记者曾在春节前暗访月嫂市场,结果一无健康证、二无资格证的她,在未经过任何培训的情况下,就被北京一家政公司改大年龄,包装成了一名“中级育婴嫂”,并很快找到了一份月薪3500元的工作。
事实上,月嫂市场充斥的无培训上岗、培训走过场等现象,仅靠行业自律显然不行,完全不是地方行业标准能约束的。市场渴望来自政府部门的监管,但家政行业涉及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民政等多个管理部门,“多头管理”的结果就是“三个和尚没水喝”,至今母婴保健机构都没有严格的准入机制。
在广东省汕头市,月嫂市场生意不少,同样问题也不少。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还是不专业,没有健康证,更没有培训证,缺乏职业素质。
汕头本地月嫂多是来自周边县市的中年妇女,她们有生育经历,但缺乏专业护理知识,不少年龄大的月嫂甚至是文盲,粗放的护理让不少产妇有苦说不出。爱贪小便宜、不爱干净、偷鸡摸狗等投诉,在当地产妇的QQ群上颇为常见。
据了解,在现行的《职业目录》中,是找不到“月嫂”职业的,一般认定“月嫂”,可参考2003年确定的“育婴师”。该职业主要负责0至3岁婴儿的生活照料、护理和教育,职业等级包括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的育婴员、四级的育婴师和三级的高级育婴师。
目前,由于没有统一行业规范,有的家政公司就自己发证,搞得五花八门。在哈尔滨,月嫂等级还是家政公司说了算。
监管缺失“死结”待解
冰城的妈妈们这一两年还有个发现,家里的月嫂有意无意间,总爱推荐某个孕婴店的产品。据称,月嫂“推荐”成功后能拿到10%提成,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这让妈妈们感到不舒服。
中介、月嫂、雇主之间,利益与矛盾交织之激烈,导致纠纷也越来越多,北京市海淀法院调研发现,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缺乏规范管理,是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合同类纠纷表现为:月嫂无法按时到岗或提前离岗、消费者认为服务质量与中介承诺不一致等。侵权类纠纷,主要指月嫂因护理不当,致婴儿受伤害或致婴儿患病等。
法官认为,造成这种现象,与月嫂业时下无管理部门,密切相关。月嫂服务的标准、质量、内容均缺乏明确规定,以致月嫂的上岗资格、健康状况、专业培训以及等级评定,均由家政公司自行说了算。
崔郁说,目前,我国家政业突出存在四大问题:一是合格家政服务员“一员难求”;二是价格混乱失控;三是行业监管不力;四是无专项法规可依。
她列举了现行立法的不足。如,劳动法规定“家庭或个人与家庭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而劳动合同法,仅涉及由劳务派遣式企业派到“用工单位”的家庭服务人员;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过错责任,使服务人员面临自负职业伤害后果的风险。
她说,缺乏专项法规保障,家政服务业常常是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无序运营。
为此,她建议,国务院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家政服务业行政法规,明确政府、非政府组织、社会、家庭的责任义务;明确家服公司、从业人员与雇主三方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对群众反映较多的行业准入、社会保障、市场规范等问题进行法律界定。
同时,她建议明确一家政府部门为行业监管主体,避免多头管理或管理“盲区”。尽快建立行业准入机制,提高企业在注册资金、经营场所、培训资质等方面的门槛。制定全国统一的行业标准,加大扶持“千户百强”家政服务企业,实现“良币驱逐劣币”效应。
鉴于家政服务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家庭生活质量和安全,崔郁强调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实行“不培训不发证,无证件不上岗”,使企业规范,让用户放心,从根本上解决合格的家政服务员“一员难求”问题。
- 社区调查
本报记者 李立
今年1月下旬,黑龙江省《新生儿家庭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发布实施,这是继北京市2012年底出台《母婴护理师岗位规范》之后,又一个“引领月嫂市场健康发展”的地方行业标准亮相。据悉,重庆市的《婴幼儿护理服务规范》,预计也将于今年底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