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两年清闲的退休生活后,从今年9月开始,62岁的青岛市民闫伟忠重新“上岗”了——每天上午,他都会和20多名邻居一起到一家房地产企业的售楼处门口拉横幅、堵房门,抗议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就像上班一样。
“我们是拆迁安置户。拆迁协议上明明写着安置商品房,当初我们也是按照商品房的价格付的款,今年3月办房产证,发现竟然只能拿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开发商中间还一再承诺是商品房,这是明显的欺诈行为。”站在青岛锦绣前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门口,闫伟忠不时向路人讲述自己的遭遇。
出商品房的价,买的竟是经适房,包括闫伟忠在内的91户拆迁户认为自己“吃了大亏”。然而,实施拆迁的开发商——青岛锦绣前程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没法解决拆迁户的问题”。
为何双方都称自己是受害者?纠纷背后有何隐情?中国青年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花商品房的价买了经适房
2006年11月,闫伟忠等人所在的西吴家新村(延吉路片)启动城中村拆迁改造工程,青岛热电新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系青岛锦绣前程房地产开发公司前身——记者注)负责实施此项工程。
热电新兴公司致被拆迁居民的公开信显示,此项拆迁采取货币补偿和房屋补偿两种形式,其中房屋补偿又分两种情况——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就地安置房源为旧村所在地将建起的锦绣华城小区,异地安置房源为安达路3号将建起的安达公寓。此项工程涉及的300多户拆迁户可自由选择上述补偿方式。
闫伟忠向记者介绍说,就地安置的房源是高层住宅,异地安置是多层住宅,考虑到高层公摊面积大,且异地安置的房源位置稍偏些,价格比就地安置的要便宜1000多元,所以包括他在内的91户选择了异地安置——他们将搬到安达路居住。
“当时开发商告诉我们,这两处安置房只是位置、楼高和价格的差别,产权属性上没有区别,都是商品房。这两个地方,拆迁户都是按照商品房的价格支付的房款。”闫伟忠告诉记者。
在热电新兴公司与拆迁户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中,记者看到,拆迁户支付安置房款的标准是“按照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新建房屋所在区域新建商品住房不同楼层的价格支付”。
按照当时的评估价格,就地安置(锦绣华城)的房屋均价为每平方米7200元,异地安置(安达公寓)的房屋均价为每平方米6200元。
2006年12月,拆迁户陆续搬离西吴家新村。住在租赁的过渡房中,闫伟忠等人天天盼着安达公寓尽快建好,他们好早点搬进新家。经过4年多的苦等,2011年3月底,他们终于拿到安达公寓安置房的钥匙。
然而,搬进新房的喜悦很快被一个惊人的发现所打破——在安达公寓的安置房上,有一个醒目的楼盘信息铭牌,其中“工程名称”一栏写着“安达路经济适用住房”。
这一消息,一下子让刚刚搬进新居的拆迁户们炸了锅:明明买的商品房,怎么就变成经适房了?
和闫伟忠一起天天去“上班”抗议的拆迁户杨学明告诉记者,他们看到铭牌信息后,马上找到开发商质问,但对方明确表示,拆迁户的安置房属于商品房,大家不用担心。
杨学明虽然半信半疑,但暂时也只能选择相信开发商,“等到办房产证时,就知道真假了”。
纸终究包不住火。2012年2月,锦绣前程公司通知安达公寓的拆迁户办理房产证,而且只能办理经济适用房产权证。